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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当天 31家印刷企业被处罚

2017-03-16 10:11浏览数:1112

【胜辉制版】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北京召开2017年全国印刷复制管理暨“3·15”质检活动座谈会。

会上,总局印刷发行司副巡视员董伊薇通报了“两会”前印刷复制发行专项督查情况,对此次专项督查的基本情况以及35家违规企业的出发决定进行了详细介绍。全文如下:

为确保2017年全国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秩序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与文化氛围,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整体部署和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7〕4号)要求,2月15日至3月3日,总局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组成4个督查组,对北京、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宁夏7个省(区、市)的83家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出版物市场进行了专项督查,共对35家违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基本情况

督查组围绕今年确定的重点监管内容,对北京、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宁夏7个省(区、市)的48家印刷复制企业、22家图书音像制品零售企业、4家报刊亭和9家出版物批发交易市场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对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文化执法部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本次专项督查的地区是根据两会代表驻地、2017年“扫黄打非”行动对印刷复制发行监管的不同要求,以及有关举报线索来源确定的。

(一)随机抽查企业

督查组要求各地提前提供印刷复制发行市场主体名录库,并联合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了随机抽查。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抽查2个市(区),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8家。

(二)现场查处问题

督查组对现场发现的证照制度不上墙等管理隐患,及时纠正,进行批评教育;对较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当地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取证、制作笔录,并限期查明案情和办结案件。

(三)组织反馈座谈

督查组在检查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关于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和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图书排行榜、网络发行专题整治等工作的部署安排,反馈了督查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这次专项督查中,北京、河南、湖南、陕西等省(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违规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广东省局严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读审批关;宁夏区局专门印发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湖南省长沙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管理执法部门配合得力;陕西省西安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任务落实不到位。

二、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截至3月10日,各地执法部门共对21家印刷企业和14家发行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1家涉嫌销售盗版影视剧及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发行单位移交公安部门核查处置。

(一)印刷企业

1.北京市京都六环印刷厂。该公司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文物》。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北京市朗翔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接受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漫画史记.千古一帝》。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没收非法财物1本、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3.河南省鸿运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及押题试卷  教育理论基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4.河南省郑州豫兴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省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河南省新乡市电科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河南省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6.湖南省越来越好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茶陵谭氏通志》。湖南省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7.湖南省腾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湖南会计》。湖南省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财物10本、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8.湖南省长沙市雅高彩印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开放课堂课程导学案  科学》。湖南省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财物4本、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9.湖南省长沙新恩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株北人》。湖南省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0.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耀文印刷厂。该公司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天的行政处罚。

11.广东省东莞市盈联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岗厦村文氏的前朝后代》。广东省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51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2.四川省川林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小天使报》进行排版。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3.四川省七彩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小天使报》。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4.四川省成都金恒信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时光留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5.四川省盛大印象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擅自兼营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没收印刷品、罚款1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0天的行政处罚。

16.陕西省五二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岐山县残疾人事业志》。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陕西省永琛快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违规承印出版物《同步拓展与训练》。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18.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印刷厂。该公司无印刷委托书和相关部门审批手续违规承印宗教类读本《阿弥陀佛十念必生法》。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9.陕西省宝鸡市盛德彩印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心随好猫》。陕西省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陕西省宝鸡市盛章教育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生如夏花》。陕西省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8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1.宁夏捷诚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准印证违规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青龙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其作出没收样张1份、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